企业支付给因工受伤员工的经济补偿可否税前扣除

2024-05-14 06:41

1. 企业支付给因工受伤员工的经济补偿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工伤医疗赔偿的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之规定,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对于职工工伤药费及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如《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20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的,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作为责任人而向服务对象或者第三方(如客运企业对承运的旅客、施工企业在露天施工时对过路行人的伤害等)支付的赔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此我们认为,企业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职工工伤药费即赔偿款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福利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因工受伤员工的经济补偿可否税前扣除

2.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税前列支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由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3. 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等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结论: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等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可否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费用,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5. 职工医疗互助金在所得税汇算是可以计入费用吗

不太清楚你说的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何种性质的费用,但只要符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职工缴纳的就可以税前扣除。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职工医疗互助金在所得税汇算是可以计入费用吗

6. 为员工支付的费用哪些能税前扣除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的有:
1.各种工资薪金;
2.发放的奖金;
3.出差补助费、误餐费;
4.各项社会保险和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5.职工福利费。

7. 企业给员工的制服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企业给员工的制服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 企业支付的职工健身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类似“场地费”之类的发票,只能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列支了也要作纳税调整。在福利费中列支属于个人部分的,应该并入个人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那就记集体福利,不用摊到个人头上的,直接记“职工福利费”就行了,不用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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